译文
孤寂的客馆中,寒梅开始绽放,春风脚步徐缓地来到树下。
此时故乡的园中花已经开了又凋谢了,江上春尚寒,只有一枝独开。
注释
孤馆:孤寂的客舍或旅馆。发:开放。
款款:徐缓的样子。
江上:一本作“江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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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诗为诗人触景思乡之作,具体创作地点和年份不是十分确切。《容甫先生遗诗》将此诗编于庚寅,即清乾隆三十五年(1770年)作,这是汪中省试落第后的第三年。据《容甫先生年谱》,诗人这时正在太平府(今安徽当涂)太守沈业富处入幕,已经是第二个年头了。离乡背井、俯仰因人的幕客生涯,不是自视颇高的汪中心甘情愿地乐就的,而且扬州家里还有老母亲。这年春天再度离家时,他写了一首《别母》诗。《梅花》此诗即是编在这首《别母》诗后面的,这应是他从扬州回到当涂后,在春寒尚厉的时候所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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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首乡情诗,写作者因在客地见梅花而牵惹起对故乡的怀念之情。
此诗以故园和客馆梅花开放的早迟不同,表现出客居异地的孤凄和对故乡的深切怀念。诗首句写客地见梅。梅开报春,一元复始,万象更新,照理说自有一番喜庆之气,可诗人的心态却不甚佳妙,表现出的是“孤”,是“寒”,一开篇就流露出深重的乡思乡愁。诗曰“孤馆”,表明诗人是做客他乡,馆居异地。出于一种水是家乡美、月是故乡明的感情。诗人甚至觉得客馆的春风也来得特别迟,它是款款而来,姗姗而至,大有“可堪孤馆闭春寒,杜鹃声里夕阳暮”那种难耐的孤凄。以上两句写客地见梅,不言乡思而乡思自浓,不写乡愁而乡愁自现。可谓“不着一字,尽得
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,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。治平至百余年,可谓久矣。然言其户口,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,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,视百年、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。
试以一家计之:高、曾之时,有屋十间,有田一顷,身一人,娶妇后不过二人。以二人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宽然有余矣。以一人生三计之,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,各娶妇即有八人,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,是不下十人矣。以十人而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吾知其居仅仅足,食亦仅仅足也。子又生孙,孙又娶妇,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,然已不下二十余人。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即量腹而食,度足而居,吾以知其必不敷矣。又自此而曾焉,自此而玄焉,视高、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,是高、曾时为一户者,至曾、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。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,即有丁男繁衍之族,势亦足以相敌。或者曰:“高、曾之时,隙地未尽辟,闲廛未尽居也。”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,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,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,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,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。又况有兼并之家,一人据百人之屋,一户占百户之田,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?
曰:天地有法乎?曰:水旱疾疫,即天地调剂之法也。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,不过十之一二矣。曰:君、相有法乎?曰:使野无闲田,民无剩力,疆土之新辟者,移种民以居之,赋税之繁重者,酌今昔而减之,禁其浮靡,抑其兼并,遇有水旱疾疫,则开仓廪,悉府库以赈之,如是而已,是亦君、相调剂之法也。
要之,治平之久,天地不能不生人,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,原不过此数也;治平之久,君、相亦不能使人不生,而君、相之所以为民计者,亦不过前此数法也。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,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,又况天下之广,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?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,何况供百人乎?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,何况供百人乎?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。